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3号
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于2003年6月4日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。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二○○三年八月六日
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
章 总则
条 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,结果科学可靠,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参照国际公认原则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,包括方案设计、组织实施、监查、稽查、记录、分析总结和报告。
第三条 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、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,均须按本规范执行。
第四条 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《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》(附录1),即公正、尊重人格、力求使受试者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。
微信扫一扫关注重庆爱尔眼科官方微信!
还可直接客服预约
由于个体差异,想了解适合自身的治疗方案,请点击这里进行客服...
立即预约微信扫一扫 立即挂号就诊
本网站内容仅作健康参考,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,若需治疗还请到院就诊,网站只为传播眼健康信息。2019 版权所有 ©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(总院)
医院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华唐路2号农垦大厦
客服电话:023-88372430 总机电话:023-61757666
ICP备案: 渝ICP备13002811号-2
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578号
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:(渝)医广【2021】第1560号(10-11-6)